桃園市長鄭文燦1日上午主持市政會議,聽取桃園市政府主計處「從家庭收支調查看桃園市民怎麼賺怎麼花」專題報告後表示,109年桃園平均每戶所得收入達142.4萬元,在六都中僅次於台北市,在全國縣市中排名第四,僅次於台北市、新竹縣市;109年平均每戶消費支出為87.9萬元,在六都中僅次於台北市;109年自有住宅率達84.32%,在六都中僅次於台南市。依據統計資料,109年桃園平均每戶所得收入、消費支出及自有住宅率,均位居六都第二,顯示桃園市民所得、消費及家庭生活品質均有持續提升,市府將持續透過投資、就業及各項經建計畫,將桃園打造為宜居宜業城市。
鄭文燦說,109年桃園平均每戶消費支出結構,以「住宅服務、水電瓦斯及其他燃料」24.02%,占比最大;其次為「醫療保健」15.67%;第三為「食品及非酒精飲料」15.02%;第四為「餐廳及旅館」12.79%。在食衣住行方面,「食品及非酒精飲料」及「餐廳及旅館」平均消費支出占比合計27.81%,顯示每戶平均消費結構以「食」為大宗。
鄭文燦指出,在家庭所得分配與差距方面,以「五等分位差距倍數」進行比較,最高前20%家庭平均為233.8萬元,最低後20%家庭平均為40.9萬元,計算出109年「五等分位差距倍數」為5.72,略低於全國平均水準;桃園住宅平均價格只有台北的四分之一、新北的二分之一,顯示桃園在北北基桃生活圈是非常好的選項,市府亦將持續推動社會住宅,讓市民在住的方面能有更多選擇。
主計處專門委員黃靖婷強調,桃園104至109年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呈逐年上升趨勢,歷年均居六都第二。109年桃園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達118.3萬元,僅次於台北市;而109年桃園平均每戶儲蓄30.4萬元,位居六都第三,僅次於新北市及台北市。此外,桃園109年平均每戶所得收入,以受僱人員報酬占比61.08%最高,且近年來占比皆逾6成,顯示薪資所得為市民主要所得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