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交通部統計,交通事故發生地點計有近6成發生於路口,且近年路口死傷仍居高不下,為降低路口事故,首重車輛行經路口速度減慢,並推動停讓文化,包括車與車間之停讓、車與人間之停讓,為加強車輛駕駛與行人守法習慣,交通部特別將10月列為「交通安全月」以「路口安全」為主題,並呼籲駕駛人及行人「路口慢看停 行人停看聽」為本年宣導倡議口號,楊梅警分局也將配合交通部將加強取締違規案件。
桃園市楊梅警分局分析轄內交通事故特性,自110年9月29日起至10月31日規劃路暢結合交通安全月專案,針對易肇事路段、路口及時段實施巡邏、守望、路檢等勤務。
楊梅分局表示,警方將加強執法取締「闖紅燈」、「酒後駕車」、「超速」、「逆向行駛」、「轉彎未依規定」、「機車行駛禁行車道」、「機車未依兩段式左轉」、「併排(臨時)停車」、「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汽機車闖紅燈及紅燈右轉」、「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及「行人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等交通違規。
楊梅分局長洪志朋呼籲,希望民眾除了要遵守相關交通法令外,行經交岔路口時也要減速慢行及遵守停讓規定,以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行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