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侶分手總是很困難,卻有不少人活到7、80歲才離婚,怪的是,離婚不久又想找「第二春」,中壢區美滿服務中心表示,離婚並非小事,可是既然老大不小才離婚,怎麼會「想不開」又要再找對象?或話說,離婚固然是一件令人遺憾的事,但若能「好聚好散」,未嘗不是一件好事。
今年82歲,經營一家木工藝品店的張姓老先生告訴中壢區美滿服務中心主任徐乃義,他在九月底與結婚51年的太太離婚,因為當年沒有辦理分別財產制,因此還付了婚後財產一半給配偶,他也認了,但因為希望有個家,所以離婚不到一星期,就到中壢區美滿服務中心希望再找新對象,他認為「離婚不是一件喜事,但可以是一件好事」,因為他會更成熟,更理性的找新對象,希望下半個人生過得更好。
今年76歲的王姓婦人告訴徐乃義,她18歲時經媒妁之言嫁給當年25歲的老公,婚後發現老公只埋首工作,根本不懂體貼為何物?這幾年才驚覺「結婚是一件喜事,但不一定是好事」,兩人在沒有經濟基礎、身心不夠成熟的狀況下踏入婚姻,對婚姻這個需要每天面對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現實生活,和需要智慧、良好溝通的婚姻來說不見得是好事。忍了58年,沒有必要為了另外一個人,去阻擋下一個40年的幸福生活,活到這個歲數,開心隨性就行了。王婦認為該找自己幸福,不顧兒女反對與老公離婚,並且在離婚滿半年後,找上中壢區美滿服務中心,希望「下一個會更好」。
今年76歲,公職退休的趙姓男子也在幾經掙扎後,與結婚42年的老伴離婚,她告訴徐乃義,夫妻在同一個屋簷下,如果觀念、想法、價值觀差異太大,夫妻根本無話可說,吃飯也沒有多餘的話說,分床睡,就像是兩個陌生人生活在一起似的,他認為與其相看兩相厭,倒不如彼此個給一條生路,離婚後他希望老伴也能找個能彼此溝通的另一半,而他只希望至少能互相溝通交流的枕邊人。
徐乃義指出,「熟年離異」並非常態,但也不是所有婚姻都能走到最後,比婚姻本身更重要的,是在婚姻中學到了什麼。如果結婚多年後能感悟到甚麼,也許是自我的救贖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