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受到國際油價連續大幅上揚影響,國內油價依公式計算也隨之調漲,為降低油價上漲對經濟發展及民生產業衝擊,政府於96年9/1及107年5/11已分別制定「亞鄰競爭國最低價」以及「油價平穩措施」雙重機制因應,以減輕民眾負擔,並達成照顧民生實際成效。
台灣中油表示,110年截至上週(10/17)止,共計有39週因觸及亞鄰競爭國(日、韓、港、星)最低價及4週啟動平穩措施而未足額調整油價,台灣中油汽、柴油每公升尚各吸收1.2及2.3元,累計吸收未調足金額已高達67.71億元,即使依國際機構研判國際油價最嚴峻狀況推估年底達每桶100美元,致國內油價上漲至35元以上,仍可依雙重機制運作由台灣中油及政府吸收75%漲幅,民眾負擔大幅減輕。
台灣中油強調,實施亞鄰競爭國最低價及平穩機制已同時兼顧照顧民生及維持產業競爭力需要,降低油價上漲產生之衝擊,顧及國內能源完全仰賴進口,為使能源效益達到最大化,養成民眾節約能源觀念,現行油價仍宜依「亞鄰競爭國最低價」及「油價平穩措施」雙重機制因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