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長鄭文燦1日下午主持防疫專案會議時表示,因應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11/2~11/15維持第二級疫情警戒,取消營業場所及公共場所的人數限制、人流管控、調整佩戴口罩規定等,桃市配合調整相關防疫管制措施。
第一、社區照顧關懷據點暨巷弄長照站、長青學苑、原住民文健站,開放餐點內用,除飲水和用餐外,須全程佩戴口罩。但為保護長者健康,以長者為主的據點場所,唱歌仍須佩戴口罩。
第二、人民團體集會活動取消人數限制,維持佩戴口罩、實聯制、量體溫、消毒等防疫規範,除了從事運動、唱歌、拍照、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或海濱活動之外,外出須全程佩戴口罩。
第三、市民活動中心取消人數限制,維持佩戴口罩、實聯制、量體溫、消毒等防疫規範,從事運動、唱歌、拍照、飲食時可暫時脫口罩。
第四、殯葬場所取消人數限制,維持實聯制、量體溫、消毒、加強環境清消及員工健康管理等防疫規範,除飲食外,須全程佩戴口罩;於殯儀館外辦理治喪者,比照以上規定辦理。
第五、宗教場所取消人數上限及人流管制,神職人員主持宗教集會活動時得暫脫口罩,通鋪住宿放寬住宿量至同一空間總數量的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