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桃園市轄內道路交通秩序及安全,並降低交通事故之發生,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於轄內車流量大、易肇事或易違規之路口,增設「路口多功能科技執法設備」共計5處,取締項目包含「超速、闖紅燈、未依標誌、標線指示行駛」等三種違規態樣,新增3處「路口多功能科技執法設備」11月15日起開始執法。
桃園警方表示,設置於「平鎮區中豐路一段166號前」及「平鎮區臺66線快速道路24K+160處」2處,平取締「闖紅燈、超速」之路口多能科技執法設備,自本年10月1日正式啟用後,截至10月31日止,取締違規計615件。
本次新設置於「桃園區文中路與大興西路三段路口」、「中壢區中華路與自強一路路口」及「大園區中正東路與橫湳路口」三處之路口多能科技執法設備,取締項目除包含「闖紅燈、超速」外,於桃園區及中壢區2處設備並新增「未依標誌、標線指示行駛」偵測功能,自11月1日至11日宣導期間,偵測違規計2,122件,並將於11月15日起正式開始執法。
警方說明本次新增之「不依標誌、標線指示行駛」違規偵測功能,主要係取締「直行車輛占用轉彎車道」或「轉彎不依規定」之違規行為,並呼籲駕駛人行駛於道路應依標誌、標線、號誌依序行駛,切勿因搶快而危害自己及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
警方強調科技執法目的不是要開單,主要係降低交通事故發生進而促使用路人養成良好駕駛習慣;另為避免民眾不慎違規而被罰款,最後再次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安全規則、勿超速、闖紅燈或不依標誌、標線指示行駛。警方將嚴正執法、消弭駕駛者僥倖心態,以維護自己及他人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