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晚間,38歲黃子洋與朋友在高雄市鹽埕區的咖啡廳喝酒聊天,離開時竟酒後駕車,開著BMW高速闖紅燈,直接撞上開心出遊的一家4口,遭撞37歲潘女當場身亡,丈夫林男及2名15歲、13歲女兒傷重送醫,黃嫌酒測值高達1.24毫克,其行為令人髮指。
據了解,黃嫌2006年10月、2009年有酒後肇事情形,當時酒測值分別為0.8毫克及 0.16毫克,前者被依公共危險罪起訴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沒想到黃嫌不知悔改,在昨晚竟又三度酒駕,毀滅他人幸福家庭,黃嫌遭警方逮捕後拒絕夜間訊問。
據悉,黃嫌先前駕照已被註銷,警方認為他有不確定殺人故意,依殺人、酒駕致死罪移送,檢察官訊後認為具有殺人之不確定故意,涉犯《刑法》第271條之殺人既、未遂罪嫌重大,並有逃亡、串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在社群平台流傳者一張圖片,2019年2月17日在社團「爆怨公社」貼文,貼出一則關於男童遭酒駕撞死的報導,當時他提及「為什麼這種事情還是天天發生?別人的生命就死不完嗎?還在堅持0.75(酒測值)以上才以殺人罪起訴嗎?」如今看來相當諷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