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梅區一名陳姓男子(67年次)在107年間二度酒後騎乘機車,遭裁罰共計新臺幣16萬元未繳,經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桃園分署查出陳姓男子名下有房產,卻不願繳納酒駕罰鍰,於5日查封其位於楊梅區的房屋,陳姓男子現場表示其會繳納欠款,請求暫勿執行,桃園分署執行人員當場告知,如其仍未繳納,將於「123聯合拍賣會」進行拍賣程序。
為杜絕酒駕事件發生,貫徹政府強力執行酒駕案件之決心,桃園分署於5日至陳姓男子家辦理查封程序,執行人員一進陳姓男子家,就發現他渾身酒味,據其稱確實有喝酒,並表示由於其在一年內二度酒駕,駕照已被吊銷,且自吊銷之日起,3年內不得重新考領駕駛執照,因此只能在住家附近工作,這次桃園分署這麼大陣仗到他家,聚集很多鄰居圍觀,他覺得很沒面子,連房子都被查封,直呼酒駕讓他付出慘痛代價了,並承諾近期內一定會繳納所欠罰鍰。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以維護用路人人身安全及自身財產安全,收到罰單後,務必於期限內自行繳納欠款,勿存僥倖心態,以免財產遭到強制執行,悔不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