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深夜,1名49歲黃女於大溪區介壽路巷弄內騎車,大溪警分局交通分隊巡邏看見她未開大燈,便攔下盤查,並詢問是否有喝酒,她非常篤定地搖頭說沒有,結果警員使用「多功能酒測檢知器」發現黃女說謊,酒測值0.59MG/L。
大溪分局指出,19日晚上10點36分左右,警方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勤務時,在大溪區介壽路211巷內發現黃女沒開大燈,隨即攔下。黃女說因為大燈壞掉才沒修,員警告誡她儘速修理並問有沒有喝酒,黃女一開始謊稱沒有,但警方透過「多功能酒測檢知器」發現其有酒精反應,立即請她下車接受酒測。
大溪分局表示,黃女在吹測過程中不斷敷衍應付,經勸說才乖乖配合,酒測值為0.59MG/L,已達公共危險標準。不僅如此,經查證身分發現她竟是酒駕累犯,隨後警方依法將她逮捕,依公共危險罪移請桃園地檢署偵辦。
年節將近,警方積極加強酒駕執法,大溪警分局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喝酒後請代駕,無法請代駕需要自行開車時,切記不能喝酒,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警方將持續提升取締酒後駕車勤務強度、嚴格執法,貫徹酒駕零容忍政策,駕駛人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將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