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賴姓義務人102年間因無照駕駛又酒駕,遭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判罰4萬5千元罰鍰,9年來遲遲未繳,自102年至今多次移送執行,均因其名下無財產而無法執行。對此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鍥而不捨,積極調查賴姓義務人財產、所得等資料,於今年1月發現其帳戶內有新存入款項,即刻核發執行命令足額扣押,終於全額清償。
桃園分署表示,桃園另一名黃姓義務人自100年起多次無照酒駕,期間還因違背安全駕駛罪被判刑,但仍肆無忌憚持續酒駕,去年11/20酒精濃度超過標準駕車遭桃園交裁處判罰9萬元罰鍰,黃姓義務人收到相關罰鍰、催繳文書均不予理會。桃園交裁處移送桃園分署執行,先通知其自行繳納仍無效果,今年2/9再派執行人員到其戶籍地現場也沒見到他,在門口留下現場執行通知,但黃姓義務人仍不理會。桃園分署查得他有薪資所得,即刻核發命令扣押。
酒駕害人又害己,桃園分署呼籲民眾飲酒後切勿駕車,以維護交通安全,如收到罰單後也務必在期限內自行繳納欠款,勿存僥倖心態。若無法一次清償應主動聯繫洽詢分期事宜,以免財產遭到強制執行,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