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中午11點52分,國道1號北向66公里平鎮系統北往西匝道(觀音方向) 有營半聯結車貨物散落,國道警局第一大隊獲報立即派遣線上巡邏車前往查看。經了解,駕駛45歲廖男載運廢紙,從幼獅交流道要到新屋,經過該處時,車輛後方貨物疑似未確實綑紮牢固,過彎時散落匝道,道路滿是廢紙影響交通。
國道警局指出,警方除立即前往處理,同時也通報交通控制中心,派遣緩撞車及工務段事故處理小組前往交維及清除掉落物。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1項2款規定,汽車裝載貨物滲漏、飛散或氣味惡臭之情形,對廖男處三千元以上一萬八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
國道警局表示,因掉落物會造成車輛為了閃避發生嚴重事故,警方加強取締下列項目:
一、 裝載貨物超過規定(含長度、寬度、高度及重量)。
二、裝載貨物不穩妥及機件脫落:
(一) 所載貨物滲漏、飛散
(二) 載運人客、貨物不穩妥
(三) 裝置貨物未依規定覆蓋、捆紮
(四) 車輪、輪胎膠皮或車輛機件脫落
三、 輪胎胎紋深度不符合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