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基於現階段推動治安工作需要,有效發揮整體治安功能,經桃市警局長陳國進邀集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及人事室業務主管等人員,就現有第五序列以上相關職缺,共同參據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工作績效、發展潛能及內外勤職務歷練等原則,經相關權責機關核定,全案計調整23人,均應於3/9上午10點前完成離、到職,異動人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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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基於現階段推動治安工作需要,有效發揮整體治安功能,經桃市警局長陳國進邀集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及人事室業務主管等人員,就現有第五序列以上相關職缺,共同參據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工作績效、發展潛能及內外勤職務歷練等原則,經相關權責機關核定,全案計調整23人,均應於3/9上午10點前完成離、到職,異動人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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