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觀音區一名吳姓義務人(男,54年次)因於駕駛執照吊扣期間酒駕,遭移送機關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裁處罰鍰7萬2,000元,因逾期未繳納,經移送機關於110年7月間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
桃園分署執行吳男之存款無所獲,通知其於指定期限內到場提出分期計畫亦未獲回應,桃園分署再查出其名下有一間與兄弟共同持有的房屋,位於觀音區新生路某棟住宅大樓,於10日赴現場實施查封,在場鄰人向執行人員稱,吳男未居住於此,房屋現在空著,之前有出租他人,因吳男在外積欠債務,租客經常接到銀行或法院寄來的信件或公文,租客在不堪其擾的情形下,隨即退租;執行人員隨後前往吳男之戶籍地現場執行,到達現場時見客廳內坐有一位老婦,該名老婦為吳男的母親,已80高齡,吳男母親表示,吳男不常返家,如有找到打工的機會就會離家好一陣子。吳男母親得知兒子因為酒駕而房子被查封,感嘆地表示自己也常常叮嚀兒子要好好工作,徹底改掉酒駕的壞習慣,不要害人害己,好好生活。桃園分署為貫徹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並確保國家公法債權,執行人員告知吳男母親一定要儘速通知吳男至桃園分署處理積欠罰鍰,如無法一次清償,可以申請分期繳納,經濟上如有困難,桃園分署亦可轉介就業扶助,吳男母親當場激動答覆,一定會趕快請兒子儘快處理。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切勿酒駕,以維護用路人的人身及財產安全,交通罰鍰應在期限內繳納,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如有經濟困難無法一次繳清,應主動聯繫執行分署辦理分期繳納,以免財產遭扣押、拍賣,甚至連累到家人,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