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梅區一名44歲泰籍男子,106年12月在小吃店喝酒後開車遭警攔查,酒精濃度超過0.55毫克,移送機關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109年9月裁處罰鍰3萬4,000元。因泰男逾期未繳,去年4月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泰男因想歸化我國,在今年3/21繳清最後1期款項4,307元,全額清償。
桃園分署表示,去年4月受理該案後,先執行泰男在科技公司的薪資,後由友人陪同泰男到場表達願以分期方式繳清罰鍰,請求暫勿執行薪資,以免工作受影響。桃園分署酌情考量後,同意所請,但他偶有中斷分期,執行人員也積極電話提醒應儘速繳款。
日前,桃園分署再致電泰男友人,得知他欲申請歸化我國國籍,但因有酒駕紀錄可能會受到影響,執行人員則勸導友人轉告,應儘快將所欠罰鍰繳清,才可能早日取得台灣國籍,泰男終於在21日將所欠之酒駕罰鍰繳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