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桃園市境內海砂屋住戶盡速搬離有公安疑慮的住家,針對已核准立案更新會者,桃園市政府發布「桃園市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自行實施都市更新短期安置計畫」,提供「社會住宅」及「包租代管」短期安置方案。
市府住宅發展處說明,考量都市更新案擬訂及審議過程期間較長,為提供民眾於該期間安全的居住環境,故透過本計畫協助已核准立案之都市更新會,其更新單元範圍內之海砂屋建築物所有權人及承租人,只要家庭成員於北部均無自有住宅,並經住宅處委託專業技師公會辦理鑑定該建物有居住安全之虞等條件,即符合申請資格。
住宅處都市更新科長陳怡芳表示,本次提供短期安置方案分為2種,一種是安置社會住宅,租期一期為3年,租金依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採分級租金制,不過安置時間及地點,須配合各社會住宅受理申請相關規定,另一種是參與包租代管,於本計畫執行期間可隨時申請,由租屋服務業者協助民眾尋找適合的房子,安置時間及地點較為彈性。上述2種方案,民眾可依自身需求,擇一向住宅處提出申請。
若民眾想進一步瞭解內容,可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網站首頁→業務資訊→都市更新科→桃園市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自行實施都市更新短期安置計畫,查閱相關資訊,或電洽市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03)332-4700分機3101-3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