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園區一名33歲張姓男子因109年拒絕酒測,遭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裁罰18萬元罰緩,但張男僅繳了2萬元後就沒再繳納,桃園交裁處今年2/25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
桃園分署受理該案後數次通知張男限期繳納或提出清償計畫,但均未獲得回應,桃園分署日前派員,前往大園大牛稠地區的張男住所現場執行,也未見到其蹤影,桃園分署鍥而不捨調查往來銀行開戶資料與其他聯繫地址,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張男存款,並將執行命令送達相關通訊地址。
數日後張男母親致電桃園分署表示,兒子存款遭扣押凍結,著急詢問積欠總金額,當日下午她即帶著款項替兒子繳清17萬餘元(含牌照稅、健保費及酒駕罰鍰)。張母說,兒子性格任性,開車又常常違規,上次拒絕酒測也與警察發生爭執,也因妨害公務被法院判刑,希望兒子能記取教訓不再酒駕。執行人員看到張母為兒奔波心中無限感慨,希望張男能體諒母親的用心良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