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為防制民眾酒駕,強力執行酒駕案件,30日由行政執行官帶隊前往欠繳酒駕罰鍰55歲李男住家執行,李男看到執行人員上門急忙打電話向母親求救,母親電話中表示「自己犯錯自己負責」為由拒絕幫忙,李男怕被執行當場請求分期繳納。
桃園分署表示,李男107年因酒駕遭桃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罰緩9萬元,後因同一案件緩起訴繳納8萬元處分金,桃市交裁處更正罰金為1萬元,加上其他的交通罰緩共三萬元。桃園分署先以傳繳通知李男自行繳款,但他置之不理,僅扣押到銀行存款的幾百元,執行人員30日到李男家時,他緊張的打電話向母親討救兵,還說怕被抓走等語。
李男母親在電話裡向兒子說教,「自己酒駕應該自行負責」,李男眼看求助無望,立即誠懇地向執行人員請求,因工作不穩定希望能每月分期繳納5千元,等4月拿到薪水後一定趕快繳納第一期款項,執行人員看他態度應該已有所警惕,因此同意讓他分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