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供設籍或工作地於桃園市之在職勞工參加訓練與教育機會,桃市府於今(111)年持續辦理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在職勞工訓練,以學分班方式辦理職能進修或技能研習等課程,並融入職場實務經驗相輔相成,提升學習成效,強化職場競爭力。
勞動局表示,111年度規劃6班勞工學分專班,每班招收30人為原則,修讀時數為3個學分,並依教育部規定每學分須修讀至少18小時,每班計修讀至少54小時,先前已4班通過審核,尚有2班的名額,凡符合補助申請條件之大專校院,自公告日起至111年5月9日前,均得以班別為單位,依補助計畫第5點規定函送相關文件向桃園市政府勞動局提出申請,每一大專校院申請以2班次為上限,學員依教育部及大專校院規定修業成績合格者,由大專校院逕行頒予學分證明,將來經系所入學考試錄取,所修之學分由系所審核後酌予抵免。
勞動局指出,藉由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學分班,增加在職勞工進修機會,推動學用合一及培力專業知能,有關本補助計畫相關資訊,可至桃園勞工學苑網站查詢及下載,倘有相關疑義請電洽勞動局綜合規劃科。(責任編輯/宣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