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就業弱勢者就業準備及就業適應,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運用職場學習再適應計畫110年計協助145位弱勢者成功就業,今(111)年截至2月底止已協助24位弱勢特定對象民眾成功就業。期盼藉由計畫補助個案津貼及行政管理輔導費用,持續推動企業雇主提供就業弱勢者友善的工作環境,於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期間幫助就業弱勢者提昇職能、強化職場軟實力,更期望雇主在補助期滿後能持續僱用,以達穩定就業之目的。
就服處表示,中高齡者因體力及視力退化等外在因素,離開職場後欲再度進入就業市場著實不易,今年62歲的阿旭(化名),於5年前符合退休資格後申請退休,每月僅以不到2萬元的老年津貼及打零工來支應家庭一切開銷,但隨著年歲漸長,求職劣勢逐步出現,故求職過程中面臨諸多困難,令他深感挫折。
110年10月阿旭步入桃市府就業服務處尋求協助,因過往工作經驗係從事體力相關工作,然因體能隨著年紀增加而退化,在求職過程中屢屢碰壁,經過就業服務員熱心幫忙並與雇主充分溝通後,透過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成功推介擔任自動化機台操作的工作,不但解決了經濟負擔,更延續了職業生涯。阿旭在入職之初,並無操作自動化機台之經驗,公司特別指派現場資深組長耐心教導,適時給予協助,著實體現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的精神「學中做、做中學」,順利積累工作經驗,再加上其積極主動學習的個性,與公司其他同仁相處融洽,讓阿旭在工作上得到成就感,肯定自己並充滿自信。
就服處也提到, 本計畫透過補助事業單位或團體,提供職場學習及再適應之機會,協助弱勢特定對象失業者就業準備及就業適應,使其重返職場。補助內容包含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每月最高核給每月基本工資)及行政管理及輔導費(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之30%),補助期間最長3個月;如屬高齡者、身心障礙者、更生受保護人、十五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未就學未就業少年或施用毒品者,經執行單位評估同意後得延長補助至6個月。
未來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會持續推動各項就業促進專案,以協助弱勢求職者脫離就業困境,相關申請資訊可至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官網查詢或洽桃園就業中心(03-3333005)及中壢就業中心(03-468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