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居家隔離民眾反映,社區管委會禁止外送員進入社區送餐,為了兼顧居家隔離、檢疫或居家照護民眾必要生活需求,以及降低社區傳播風險,指揮中心研議相關措施並公布裁處規定。
指揮中心說明,目前已有公布「COVID-19因應指引:社區管理維護」,供社區強化相關服務人員之管理措施依循,對於外送或其他進入社區人員,社區管理單位可運用實聯制落實登記作業,以及強化手部消毒等措施做好風險控管,若限制供餐或其他生活必需品人員進入,以致居家隔離、檢疫或居家照護對象需外出取餐或領取物品,對於社區其他住戶造成的風險更高。
指揮中心另指出,針對居家照護確診個案如需藥師送藥到府服務部分,應先與選定之送藥到府藥局聯繫,確認用藥需求、領取方式、領取時間以及送藥地點等相關資訊,如因社區/大樓管理委員會相關規定不得送至確診個案家門口,居家照護確診個案得委由管理人員代為領收並轉交放置確診者家門口,後續再與藥師以通訊方式核對領取藥品以及進行用藥衛教諮詢,以確保用藥安全。
指揮中心強調,近期國內疫情已進入社區流行,居家隔離、檢疫或居家照護民眾係配合防疫措施,請社區管理人員務必給予相關協助,以免違反相關規定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