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文化局經桃園市第一類組111年第2次文化資產審議會3月31日審議通過,將有百年歷史的「中壢庄內厝子黃宅明德居」指定為市定古蹟,待公告完成備查,會持續輔導古蹟所有權人提出管理維護與文化資產保存事宜。黃宅明德居興建於西元1921年,為江夏堂明德居黃氏第22世祖五兄弟協力建造,建物結合日治大正時期傳統與當代建築構築工法之技術與美學。
文化局指出,黃宅明德居以土埆磚結合傳統斗子砌磚及部分日治時期TR磚砌造,以石條及卵石砌為基座;屋脊剪黏,水車堵交趾陶裝飾表現佳,且形制具典範性,保存現況完整,在桃園市城鄉風貌變化快速發展過程中,頗具稀少性,不易再現。文化局委託專業團隊辦理有形文化資產普查作業後,於109年5月函詢「黃宅明德居」所有權人徵詢指定登錄文化資產意願。此建物及土地產權屬係屬私有,且所有權人數眾多,文化局與所有權人多次研議,說明指定登錄文化資產相關權利義務,並經所有權人宗族內部多次協調後,於去(110)年10月6日正式向文化局提報古蹟。
文化局指出,文化局於110年10月29日及12月21日邀集文資委員辦理兩次會勘,會勘決議此建物具文資保存價值,經提請本市文化資產審議會審議通過指定為古蹟,待古蹟公告完成備查後,文化局將持續輔導所有權人提出管理維護計畫與後續文化資產保存事宜。(責任編輯/黃雅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