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5)日上午8時許,新屋區台61線高架南下44.8公里處,內側車道有不明車輛散落土方,造成一輛自小客車壓過散落物而爆胎,所幸現場無人員傷亡,該無辜駕駛酒測值為0,現場由中壢工務段進行清理中,後續將由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肇事車輛並釐清相關責任。
楊梅警分局交通分隊小隊長謝文山表示,今日上午8時10分許,新屋區台61線高架南下44.8公里處的內側車道,有大量土方散落,造成41歲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經過時爆胎,所幸沒有造成任何人員傷亡,警方獲報後為林男實施酒測,酒測值為0。警方將調閱監視其追查散落土方之肇事車輛,目前該路段則由中壢工務段進行清理中。
謝文山呼籲,車輛載運物品應固定妥當,如有未綑綁牢固不慎掉落,除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外,若造成他人生命、財產損害,更將面臨民、刑事責任。用路人如遇任何道路交通狀況,可撥打110或向當地派出所報案。(責任編輯/黃雅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