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民眾誤以為,藥品只要放在冰箱,就能保存得比較久,臺北榮民總醫院桃園分院藥師彭士庭表示,大部分的藥品可以保存於室溫,即使夏天快要到了,仍可把藥品放置陰涼通風處,不要讓太陽直射,或放在如廚房、浴室等高溫潮濕環境中,就能好好保存。除非藥品有特別標示,才需要進行冷藏保存。且藥水冷藏可能導致結晶變質,進而影響濃度和藥效,建議民眾可以看一下藥水保存期限,若藥水未開封,在瓶身上標示保存期限內皆可以使用;若已開封,則需在一個月內使用完畢,發現有變質、變色,就不可以再使用,應密封於夾鏈袋內,與家庭垃圾一同清理。至於管制藥品、抗腫瘤藥品,需要拿回原醫院藥局,依照醫療廢棄物回收。
彭士庭指出,有關廢棄藥品之回收方法,目前依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處理方式分為兩種。第一種為沒吃完的藥品或已開封藥水等一般家庭藥品,如已過了有效期限或變質,應把廢棄藥丸從外包裝中取出並集中在夾鏈袋內,藥水亦同,且記得把沖洗藥罐的汙水也倒入其中,並可加入使用過的茶葉、咖啡渣或擦手紙等以吸附液體,全部混和後,再密封起來隨家庭垃圾一同清除;另一種則是管制藥品或是抗腫瘤藥品等化學治療藥物,需拿回原醫院藥局依照醫療廢棄物處理。
北榮桃園分院院長盧星華特別提醒,為避免不必要的藥品浪費,建議民眾看診後,應遵照醫師指示按時服用,避免重複看診與重複領藥,以減少藥品及醫療資源之浪費,也不應購買或使用他人贈送的來路不明藥品,以保障自身用藥安全。(責任編輯/黃雅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