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遏止酒駕行為,酒駕新法已於今(111)年3月31日施行,桃園市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依據新法規定,於5月9日公告第一波酒駕累犯者2位的姓名及照片後,今(17)日再公告第二波酒駕累犯名單。 本次公告的酒駕累犯名單有3位,1位在桃園區違規,另2位則是在八德區違規,3人皆是累犯。
交裁處表示,自酒駕新法施行後,108年7月1日起10年內第2次累犯,經裁決確定後,依法陸續於「酒駕及拒測累犯公告專區」揭露違規駕駛人全名、照片及違規事實等資訊。桃園截至目前已公布5名累犯名單,分別在5月9日公布2位,今日又公布3位。據今日之公告,有1位是在桃園區違規酒駕被攔查;另2位則是在八德區違規,交裁處依法將當事人姓名、照片及違規事實公告。
交裁處長張丞邦呼籲,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安全是回家唯一的路。民眾勿心存僥倖駕車上路,酒後應找代駕服務或搭乘大眾運輸,避免發生交通事故而遺憾終身。(責任編輯/黃雅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