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不斷延燒,重創許多行業,不少民眾也因此受影響,導致貸款繳不出來。金管會昨(19)日宣布,先前已5度函請各銀行就房貸、車貸及信用卡債等款項,以「個人債務協處機制」提供受疫情影響者展延3至6個月還款時間,此機制原定今(111)年6月到期,昨日拍板展延1年至明年6月。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已於5月12日與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和相關銀行進行討論,達成協議,民眾信用卡帳單應付帳款,可申請緩繳3至6個月,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利息;其他個人貸款本金或利息,也能得展延3至6個月,同樣免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
林志吉說明,銀行局已分別於109年2月18日、5月29日、12月25日、去年6月2日及11月30日,透過個人債務協處機制函請各銀行對受疫情影響還款有困難者,就個人金融產品提供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等措施。昨日宣布此機制展延至明年6月,民眾的房貸、車貸、消費貸款及信用卡款項,都可以適用,申請次數不限,不會影響個人信用紀錄,受疫情影響之民眾,有需求即可提出申請。
根據銀行局統計,截至今年5月17日為止,累計核准申請信貸及展延的件數為14.5萬件,核准金額為5,68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