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日前放寬確診者同住家人只要打滿3劑疫苗且快篩陰性,即可選擇「0+7」免隔離、7天自主防疫,或選擇隔離3天、自主防疫4天的「3+4」政策。桃園市勞動局表示,採取3+4的民眾會收到居隔通知單,就有被隔離的事實可以請防疫隔離假,雇主不得不准假、要求更改為其他假別,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隔離期間由勞雇雙方協調是否給薪,若雇主沒有給薪,勞工可於事後申請每日1000元的防疫補償。
勞動局指出,選擇3+4之民眾,後面4天的自主防疫,若快篩為陰性,即可回公司上班;如勞工有需要也可自行請病假、事假或特休。若勞工已打滿3劑疫苗,想繼續工作,根據「0+7」政策,快篩陰性就可以出勤,但雇主可能會有防疫考量,希望勞工不要到公司,勞資雙方可協調居家辦公,不得片面要求勞工請特休假、病假或事假。
勞動局呼籲,防疫需要勞雇雙方共同努力,勞工除可依規定請假外,勞資雙方亦可協商居家辦公,為防疫工作盡一份心力,另資方亦可優於法令給假落實防疫,保障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