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西部濱海公路(台61線)橫跨蘆竹、大園、觀音及新屋等沿海4行政區,車行順暢成為多數大型運輸車輛行駛的首選,加上近來商辦建案蓬勃發展,地處偏遠的濱海路段自然成為建築廢土、廢棄物之棄置覬覦之處,為有效遏止不肖業者惡意棄置行為,自今(111)年5月起,環保局與警察局啟動台61線砂石車輛路邊攔查專案,隨機檢視車輛載運物及隨車證明聯單,如查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者,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之「廢棄物及剩餘土石方清除機具處理設施或設備扣留作業辦法」規定,執行車輛扣查,進行後續廢棄物流向追蹤,以防環境遭恣意破壞與污染,專案執行至今開罰金額共18萬,查出不明流向廢棄物約3萬5000公斤。
環保局表示,截至今年5月23日止,專案執法共攔查69次,共查獲2台砂石車輛載運剩餘土石方,未隨車攜帶證明文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規定告發,最高可處罰鍰1500萬元,依法查扣車輛,須提送相關證明文件,證明載運物來源與去向皆屬合法,方可返還車輛;在今年5月20日查獲載運營建混合廢棄物車輛,開往台中市運送途中,行經楊梅交流道遭警察攔檢後,發現可疑廢棄物,環保局接獲通報立即前往,現場無法出示合法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屬非法載運廢棄物,判定已違反廢清法第41條第1項及第4項規定,最高可處罰鍰1500萬元,全案移請大園警分局草漯派出所接手偵辦,且車輛司機無法提供廢棄物產源出處與隨車證明文件,環保局依廢清法第9條第2項規定,當場扣留運送車輛。
環保局再次重申,環保無假期,與警方持續不定期、不定點執行砂石車輛攔查作業,並縝密稽查廢棄物廢流向,讓不肖業者無所遁形,一旦查獲載運廢棄物、剩餘土石方並涉及不法情事,除依法告發處分並扣留相關機具,尚須繳交拖吊、保管等衍生費用,傷及荷包事小涉及刑責事大,可說是得不償失;循正常管道處理運送廢棄物,是生產活動對環境隨之而來的負荷應付出的處理成本,也是身為地球村一員應有的責任,傳承子孫清淨美好的家園,才是永續世代的具體作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