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確保醫療量能,陸續修訂新冠肺炎病例定義,民眾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經醫事人員確認,可研判為確定病例。勞工若快篩結果為陽性,預約視訊診療醫師評估確認或接受PCR採檢;或者因身體不適經醫師評估要進行PCR採檢,在上述等待確診結果出爐期間,可請普通傷病假,其日數可併入住院傷病假,雇主不得扣發全勤奬金。
桃園市勞動局表示,勞動部有鑑於勞工在診斷確診後之隔離治療期間請普通傷病假,現行已放寬解釋其日數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且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考量前開情況亦為配合指揮中心防疫措施,宜為一致性之處理,勞工請普通傷病假者,請假的日數可併入住院傷病假計算,雇主應依法給假,且不得因此扣發全勤奬金。因此,凡是快篩陽性,預約視訊診療或欲至現場經醫師判讀、快篩陽且符合PCR採檢條件要進行檢測,或是身體不適前往採檢院所,經醫師評估須進行PCR採檢,以上情況在等待結果出爐期間,勞工可請普通傷病假,其日數可併入住院傷病假,不扣全勤獎金。
勞動局呼籲,上述解釋令自今(111)年4月8日生效,4月8日之前已經發放工資,或是即將發放工資,來不及即時發給全勤奬金者,請雇主應盡快補發,以維勞工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