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地方稅務局為維護租稅公平,加強清理欠稅,將於6月22日辦理使用牌照稅催繳作業,針對尚未繳納今(111)年或先前年度使用牌照稅的民眾,委託郵局寄送稅單至納稅義務人的戶籍地址通知繳納,並展延繳納期限自7月11日起至8月10日止。收到稅單的民眾應盡速繳納,以免逾期遭加徵滯納金,每逾3日加徵1%,最高加徵10%,且欠稅逾期30日會移送強制執行,提醒民眾注意自身權益。
地稅局進一步說明,民眾收到稅單後,稅額3萬元以下可到便利商店繳納;其他金額可至銀行或農會,郵局則不開放代收;也可以透過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或掃描稅單上QR-Code,使用晶片金融卡或信用卡進行繳稅,省時便利又方便。
地稅局提醒,民眾若因工作或其他因素搬遷至他處而未收到稅單,可以透過電話(03-332-6181 分機2586、2588-2589、2592 )或至地稅局官網申請補發稅單,以及變更或增設通訊地址,確保稅單不漏接,權益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