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環保局今(111)年4月起推動可透視垃圾袋政策,原定7月正式實施,違者處罰款1200至6000元不等,此政策引發民怨,藍綠民代也都有人持反對意見,環保局本來延期至明年元旦再上路,昨(22)日市長鄭文燦又宣布,暫停實施可透視垃圾袋政策。
鄭文燦表示,環保局推動此政策目的是希望民眾落實廚餘回收、鼓勵自主分類。取消此政策後,環保局仍然會持續推動廚餘回收,廚餘分離後,可以做堆肥、送到生質能中心做厭氧消化,以及養豬等用途,鼓勵店家、餐廳及小吃業者積極配合。
市議員陳治文、余信憲認為,民眾早就買了很多常見的黑色垃圾袋,到年底恐怕還用不完,可透視垃圾袋政策走得太快,相關宣導及配套措施不夠完善,市府緊急踩煞車是好事。市議員舒翠玲也批評,此政策沒有經過深思熟慮、專業分析,才會引發民怨、必須喊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