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大園區一名23歲曾姓男子,昨(23)日凌晨與林姓友人在小吃店喝酒後,騎車載著友人返家,途中因行車搖晃,在圳頭路被大園警分局攔下,員警聞到兩人身上散發濃厚酒味於是實施酒測,曾男酒測值達0.5毫克,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帶回偵辦,同車的林女也因酒駕新制被連帶開罰。
潮音派出所指出,員警將兩人攔下,聞到他們身上散發酒氣,詢問是否有飲酒,兩人坦承稍早在小吃店喝酒聊天,自覺意識清醒才會騎車返家員警隨後對曾男實施酒測,酒測值達0.5毫克,已觸犯公共危險罪,警詢後將他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而同車的林女因未勸阻曾男不得酒駕,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8項規定連帶開罰,處6000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警方表示,酒駕新制已正式上路,不論是刑罰或是行政罰均有加重,呼籲民眾喝酒後千萬不可自行開車回家,應善用大眾交通工具或請代駕,切勿以身試法,同車乘客亦應善盡勸阻之責,避免駕駛酒後上路,危害自身與他人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