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近日在執行過程中,發現一位17歲陳同學,因2年前無照騎機車與酒駕,積欠道路交通罰鍰未繳,陳同學曾致電桃園分署會處理欠款,卻無下文,考量暑假將近,陳同學若仍無照駕車,恐害人又害己。執行人員便在今(30)日前往其桃園市中壢區戶籍地訪視,欲協助其處理,同時宣導不要無照駕車、酒駕,卻沒有找到人。
桃園分署指出,陳同學15歲時就因喝酒又無照騎機車,遭桃園市交通裁決處裁處1萬5000元,因逾期未繳,遭移送桃園分署強制執行。桃園分署先通知陳同學及其法定代理人繳納,陳同學收到公文後即致電分署表示,會去繳費。至今卻仍未繳納,執行人員今日前往中壢訪視時,因地處偏遠,花費一番功夫,經由里長協助,才找到陳同學的家,現場卻只看到他的阿嬤。阿嬤表示,陳同學已經不住在戶籍地,可能是跟著父親住,還說陳同學上高中時,讀一個星期就不讀了,家人也是拿他沒辦法。阿嬤提供執行人員陳同學母親的聯絡方式,只是經多次撥打,均未能通話,桃園分署將繼續了解陳同學狀況,協助其清償欠款,並勸導勿再酒駕。
桃園分署指出,「執行有愛,公義無礙」是行政執行署的施政理念之一,桃園分署對於弱勢義務人的協助,從不停歇,同時呼籲未成年人勿無照駕駛及酒駕,以免遭罰,甚至移送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