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蘆竹區一名30歲王姓男子,因為是身障者,須使用電動輔助輪椅行動,結果昨(30)日下午16時許外出購物時,行經文中路一段,沒有發現人行道高低差,以致不小心被絆倒,跌坐在地上,由熱心民眾發現並報警,蘆竹警分局員警獲報後趕赴現場,先將王男攙扶坐回輪椅,因王男感到身體不適,便通知救護車到場送醫治療,由警消合作將他抬上救護車。王男擔心電動輔助輪椅放在路旁怕不見,員警便幫他將輪椅搬上巡邏車後車廂,隨救護車一起前往醫院。
大竹派出所指出,警員蔡政佳、張韶仁巡邏時接獲民眾報案稱,文中路一段345巷口有人跌倒,員警立即趕赴現場查看,發現王男跌坐在路上,便立即將他扶到輪椅上。警方關心王男的狀況,他表示,身體有感到疼痛。警方便通知救護車到場救護,並連繫其妹妹,妹妹表示,哥哥平時都是在衛福部桃園醫院看病,有認識的社工可以協助,因此請警消將他送到桃園醫院,家屬隨後會趕到。在警消合力協助下,順利將王男送到醫院救治,所幸無大礙,他對於警消伸出援手協助非常感激。
大竹派出所長郭堂榮提到,民眾使用電動輔助輪椅時,除要注意道路上行駛汽機車,亦要注意人行道高低差,避免發生跌倒意外。若不慎發生意外也不要驚慌,可撥打110免費報案專線,警方會立即派人到場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