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長鄭文燦今(6)日上午主持市政會議,頒發110年度公文績效評核優等機關時表示,此次公文績效評核總共有7個機關獲獎,其中地方稅務局獲得甲組優等;財政局、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及法務局獲得乙組優等;平鎮區公所、桃園區公所及中壢區公所則是獲得區公所組優等。鄭文燦也說,市府未來公文績效考評將以自主管理為目標,由各機關視業務性質及業務量,自行規劃公文管考及公文檢核工作期程,透過妥適的內部控制,減輕機關人員於時限內彙整公文資料的負擔,同時也可以展現工作績效。
鄭文燦指出,市府團隊秉持為民服務的目標推動市政工作,公文績效包含時效及品質,其中公文品質涉及工作成果的呈現,部分公文如果涉及會辦、會勘、會簽等跨局處事項,市府團隊也會通力合作將問題解決。
研考會表示,110年5月市府修正公文績效評核實施計畫,除給予行政獎勵外,也增加在市政會議公開表揚措施,希望以頒獎肯定公文績效辦理良好及落實自主管理之優良機關。近年來,市府一般公文績效在各機關持續努力下,依限辦結率約98%,人民申請案件因性質不同訂有個別管制時限,並公告相關資訊,依限辦結率約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