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警分局為防制「取簿手」至超商領取「他人帳戶存摺、提款卡」之包裹,積極與轄內超商合作,日前中壢派出所就接獲情資,將有取簿手會前往中壢某間超商,警方遂與超商合作,漏夜埋伏於店內,順利於昨(6)日中午12時趁37歲施姓男子於店內取貨時將其逮捕,全案訊後均依刑法詐欺罪移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
中壢派出所說明,施男於上個禮拜才被警方逮捕過,沒想到因缺錢用,遂又重操舊業,接受詐欺集團指示到超商領取包裹,負責收取銀行存簿及提款卡,再依照詐騙集團所指示的地點丟包。有了上次被逮的經驗,施男還特地攜帶一套多的衣服來變裝,沒想到依然遭警方查獲,讓他直呼,「下次再也不來中壢了。」
警方呼籲,民眾勿將存摺、身分證等重要個資文件隨便寄出或交付陌生人,詐騙集團常利用臉書及通訊軟體,刊登不實求職或貸款廣告,誘騙民眾將存摺、金融卡、身分證及印章,以包裹寄到指定地點,民眾不僅會淪為人頭帳戶,還會成為詐欺共犯遭到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