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近日發現一位12歲黃姓男童,名下一台已報廢車輛因積欠109年使用牌照稅與滯納金共計1萬480元,而被移送執行。經調查後發現,其父親購買車輛登記在黃童名下,才讓12歲的黃童小小年即因欠繳稅金被移送強制執行,桃園分署昨(13)日派員前往黃童位於大溪區的住所現場查訪,竟發現黃童是遭父親家暴的受害者。黃父因長年酗酒,經常對黃童與其家人施暴,桃園分署為避免不幸事件發生,已主動介入關懷,並轉介社福機構。
黃童的祖母表示,黃童父母親已經離婚,黃母是被黃父家暴離家的。黃父長年酗酒鬧事,前科累累,沒有工作都在家,家中經濟來源只有祖母的老年津貼、政府發給的低收入戶補助金。黃父喝酒心情不好的時候,還會動手毆打家人,黃童就曾經被狠狠毆打過,日前黃父竟還想毆打年邁的母親,還好已成年的外孫及時阻止,最近黃童表哥也已協助家人向法院申請保護令。祖母進一步提到,很擔心孫子們在父親家暴的陰影下,對成長及心理造成負面影響。桃園分署因此主動協助轉介家扶中心及社會局,希望藉由外部資源及政府公權力介入,幫助黃童一家人。
桃園分署呼籲,民眾不應為了逃避責任,任意將車輛登記在無經濟能力的未成年人名下。使用車輛所產生的牌照稅、ETC通行費、交通罰鍰,義務人於收到通知後,應主動於繳納期限內自行繳納,切勿有僥倖心理,否則將被移送強制執行扣押存款、薪資,拍賣車輛或不動產。桃園分署除秉持落實公權力與依法執行之立場,促使義務人主動履行繳納義務,以確保國家公法債權之實現外,如發現需要協助的個案,將轉介社會局、家扶中心等社福機構,或由桃園分署愛心社予以協助,提供適時的助力,讓弱勢家庭看見希望與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