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鄰居噪音打擾,卻求助無門?八德區一名O小姐投訴自己與家人同住八德重劃區一處透天厝,六年前,大溪區某宮廟前任副主委一家搬到隔壁,每到深夜便開始在家中祭拜、辦法事,發出的聲響讓她夜夜難以入眠,在與對方溝通無效下,也曾透過當地里長並尋求議員協助溝通,但狀況都未見改善,O小姐最後只好選擇報警,沒想到卻遭到警方百般刁難。
據O小姐描述,她到派出所報案後,警方先是提出受擾住戶未滿3戶不受理,接著又要她自行買錄音筆蒐證,再次報警後又碰壁,改請她拿分貝計測量,O小姐測得超標分貝後,卻仍被以「沒送件不能處理」等理由拒絕受理。O小姐表示,六年來他打過多次電話報警,但警察只來看過三次,親自到派出所報案,也被以各種理由拒絕受理,連勸導單都沒開,讓她相當不滿警方處理態度,最後改向桃園市警局陳情,案件又被轉回八德派出所,員警甚至告訴她,不管她再怎麼陳情都沒有用。
O小姐不堪長期受擾,於去(110)年曾透過臉書PO文抒發心情,結果反遭鄰居提告妨害名譽,最後因她所附錄音檔案舉證歷歷,獲得不起訴處分。
八德分局八德派出所所苳長薛靖彥回應,有關O小姐所提報案遭刁難案件,經了解檢舉人與鄰居係相連之二戶透天厝,周邊未與其他建築相連,檢舉人自105年1月至111年6月檢舉鄰居噪音數次,警方均依規定到場了解,並分別於110年11月26日及12月10日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報請裁處,惟因證據不足不予裁罰,絕無推諉不受理之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