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1日 星期四

女子欠28萬不甩桃園分署通知 房產被查封嚇壞急繳清

桃園市桃園區1名46歲林姓女子在107年至108年間,多次開車行經國道卻拒繳通行費,車輛停放在路邊停車格亦未依規定繳費,累計欠繳之費用及罰鍰筆數達360筆,自109年1月起由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等機關陸續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強制執行。且林女另有滯欠汽車燃料使用費、牌照稅、健保費等款項,累積滯欠金額高達28萬元,經桃園分署強力執行,直到銀行帳戶被扣押、房產被查封,林女日前終於將最後欠額12萬8366元繳清,避免房產遭法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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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擔心房產遭法拍,終於將欠款繳清。圖:桃園分署提供

桃園分署表示,在109年1月間受理案件後,先通知林女自動繳納款項,林女卻未予理會,分署便接續扣押林女於金融機構帳戶之存款,仍不足受償,分署再於去(110)年9月間囑託地政機關就林女位於桃園藝文特區的房產辦理查封登記,期間林女雖曾數次電話詢問尚欠金額,並表達分期繳納之訴求,請本分署暫緩拍賣不動產,林女卻仍未依其承諾至分署辦理分期繳款。執行人員日前以電話聯繫林女,告知積欠之款項若再拖欠不繳納,分署將會持續清查林女名下財產強力執行,其名下的房產亦恐遭拍賣,林女評估利弊得失後,終於至桃園分署現場繳納12萬8366元,欠款全數繳清。

桃園分署提到,為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維護用路人權益,並降低車禍案件死傷人數,加強執行滯欠交通違規罰鍰案件,呼籲民眾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保障用路人及自身安全,欠繳交通罰鍰、通行費、停車費的義務人,收到繳款通知後,應主動於繳款期限內自行繳納,勿持有僥倖心理,分署將持續強力執行積欠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案件,展現執法決心,並維護國家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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