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4)日是農曆7月7日「七夕」,許多人都深受牛郎織女浪漫的愛情故事感動,然而把牛郎織女的故事放在現代,小倆口恐怕是無法在七夕這天甜蜜重逢了。警政署的「NPA署長室」臉書提到,「牛郎」與「織女」一詞,最早在《詩經》中記載為星宿名,兩個星宿隔著銀河遙相對望。直到晉代的干寶《搜神記》卷十四中的《毛衣女》故事,道出了天上仙女洗澡被偷衣的情節。相傳牛郎對織女一見鐘情,為了跟她在一起,在老牛的驅使之下,牛郎跑去偷窺織女洗澡,並偷走了她的衣裳,使織女無法上岸,並以此威脅織女嫁給自己。其實,牛郎若生在現代台灣,已觸犯刑法、社會維護法與跟蹤騷擾防制法。
NPA署長室說明,偷竊衣裳以及偷窺的行為,違反刑法320條竊盜罪,以及社維法第83條第1款「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另外,以「監視觀察」、「尾隨接近」,反覆或持續並與性或性別有關的方法不當追求織女,已違反跟騷法。
NPA署長室提醒,七夕是一個瀰漫浪漫氛圍的節日,不論是否有親密伴侶,或是正在追求、曖昧中,都應尊重對方的意願,切勿不當、過激追求,導致雙方關係非但沒升溫,甚至可能吃上官司,得不償失。
見牛郎織女的故事感動被「破壞」後,網友紛紛留言稱讚小編結合節日宣導法規實在「很有梗」,也有人說,「不要破壞我們古早小時候的幻想。」另有人點出,牛郎、織女把喜鵲當橋踩,放在現代也有違反動物保護法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