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鎮警分局為有效防制高噪音車輛妨害安寧,5日晚間特別結合桃園市政府環保局於新勢公園週邊執行「取締噪音車輛」聯合稽查勤務,共計取締噪音車輛24輛,平鎮警方將持續加強稽查,以防制高噪音車輛擾亂安寧,維護民眾居住品質。
交通組組長王瑞程表示,5日19至23時在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公園勤務規劃,與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執行聯合稽查勤務,合計攔查大型重機車2部及普通重機車31部,經當場檢測有24輛普通重型機車排氣噪音超過標準,環保人員立即開立舉發單及車輛複驗單。
針對轄內易有改裝噪音車違規之路段,平鎮警方以不定點、不定時方式,規劃環、監、警聯合稽查勤務,持續針對噪音及超速等違規項目加強取締,希望藉由執法強度,有效改善民眾居住安寧。
平鎮警分局也呼籲各用路人,車輛違規改裝,可得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處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汽車拆除消音器,或以其他方式造成噪音,可處新臺幣6000元以上24000元以下罰鍰。另車輛噪音超過標準,也將依違反「噪音管制法」第13條規定處1,8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希望各用路人不要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