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環保局底渣再利用再傳捷報,在108年、109年相繼獲得環保署垃圾焚化廠焚化底渣再利用查核評鑑「優等獎」後,110年度更獲得「特優獎」的高度肯定。桃園市實踐循環經濟不遺餘力,積極推動公共工程運用再生粒料,並透過市府「循環經濟管理平台」,有效掌控全市循環經濟材料之應用、監測與追蹤。自推廣焚化再生粒料迄今,現在每年使用量約為6萬公噸,成效卓著,過去底渣視為再利用後的最終產物,如今有了循環再利用的具體展現。
環保局副局長陳增祥表示,焚化廠的監督與管理,一直是環保局努力不懈的職志,每年敦聘專家學者,現地進行焚化廠自主查核、職業安全衛生及消防安檢查核,落實設施與安全衛生管理,除要求自主改善與優化防制設備、維持焚化廠90%以上運轉率外,對於所屬回饋設施,更是以民意為導向不斷調整營運。
陳增祥指出,為實踐循環經濟,桃園市積極推動公共工程優先使用焚化再生粒料;焚化廠產出的焚化底渣,先送到觀音灰渣處理場進行再利用處理,再依材料的特性,運用於道路鋪面或管挖工程,處理與流向皆經環保局嚴格把關。初步統計,每1立方米的低強度回填材料約需使用500公斤焚化再生粒料,在桃園市公共工程廣泛運用下,大幅提升了焚化再生粒料再利用率與去化管道。
陳增祥表示,桃園底渣再利用是全國前段班,產製之焚化再生粒料於今年採標售方式提供,是全國唯一採使用者付費供給焚化再生粒料的管理做法,而收費亦彰顯桃園焚化再生粒料具有市場價值;桃園市焚化再生粒料的管理,其生產履歷及流向均全程追蹤,按照環保署三級品管方式執行各項查核,確保再利用與運用完全合法與安全。藉由政府、處理機構及再利用機構三方合作,共創循環經濟、永續共好的新里程。
陳增祥提及,目前桃園擁有開發航空城及重劃區等優勢條件,市府團隊極力落實循環經濟理念,相關公共工程使用氧化碴、瀝青刨除料及焚化再生粒料等再生粒料來達到資源循環零廢棄。為提高焚化再生粒料使用效率擴大多元的應用面向,現階段市府從跨局處合作,到跨域與學術單位攜手,再著手於道路路床改善、基地土壤強化回填材料等研究,本於循環經濟、節能減碳世界發展趨勢及本國「走向循環經濟時代」等理念,逐步將各種再生粒料運用於公共工程,邁向循環經濟的新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