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住宅發展處10月3日起至10月31日開辦「原住民族租金補貼」,如持有自有住宅離租屋地超過30公里以上者,可不受自有住宅規定限制,最高每戶每月補助4000元。符合條件者款項將於隔年1月份核撥,提供設籍桃園之原住民租屋者申請。
住發處表示,桃園市擁有全台灣最多族群的原住民在此生活打拼,對於租屋需求亦十分殷切,但部分原住民族人因離鄉工作因素,在原鄉又持有自有住宅,無法申請內政部營建署租金補貼,將在經濟上無力面對租屋成本壓力,因此市府自籌經費開辦此次租金補貼,符合資格者將自明(112)年1月起按月核撥款項。
住發處說明,申請方式提供臨櫃、郵寄及線上等三種方式申辦。臨櫃部分可直接洽住宅發展處辦理;郵寄部分屆時可從住發處官網下載列印或至鄰近區公所索取申請書;線上則可透過桃園市住宅服務資訊網申請。
住發處表示,申請人應檢附文件為申請書、申請人及其配偶之戶口名簿影本或申請日前一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影本、申請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非申請人時應另填切結書、有效租約、申請日前一個月內之全戶最新年度年所得及財產證明資料、申請人或其配偶孕有胎兒者,應檢附審查基準日前一個月內之醫療院所或衛生單位出具之證明文件影本。住發處提醒,申請人或家庭成員不得重複接受2種以上住宅資源補助,詳情可至住發處官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