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54家委託汽車代檢廠自10月8日起至10月10日國慶連續假期期間,停止受理車輛檢驗服務,並自10月11日,即連續假期結束隔日起恢復車輛檢驗業務。
桃園監理站提醒,車輛須於行車執照指定檢驗日期前後一個月內辦理定期檢驗,出廠年份逾10年之營業大客車及罐槽體車則須於指定檢驗日期前一個月內檢驗。除自用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外之車輛檢驗應到檢日最後一天介於連續假期期間,得順延至假期後第一個上班日10月11日辦理檢驗,惟如逾期辦理者,仍將依法舉發逾檢罰鍰。
桃園監理站站長黃成民表示,桃園市、新竹縣、市及苗栗縣有100家汽車代檢廠,為避免檢驗車潮,建議民眾多利用車輛代檢服務,相關資訊可於監理服務網站查詢代檢廠地址、電話及每日驗車餘額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