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迎戰貧富差距、氣候變遷、性別平權等議題,2015年聯合國啟動「2030永續發展目標」,提出17項全球政府與企業共同邁向永續發展的核心目標―SDGs目標13是「完備減緩調適行動,以因應氣候變遷及其影響」。為了深化民眾對SDGs的認知以及擴大對SDGs的參與,桃園市環保局自10月6日起,舉辦《SDGs實踐講堂》系列活動,繼參訪SDGs的在地夥伴「中台資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後,今(13)日第二場講堂,在虎頭山創新園區舉辦,邀請到國際氣候發展智庫執行長趙恭岳,就氣候變遷的角度,來談城市治理,以及身為地球公民們,從國家、企業到個人可以實踐的SDGs行動。
今日講堂中,趙恭岳提出「四大策略、兩大基礎」的關鍵建議。四大轉型方面,他說明,以協助台灣於2050年達到淨零轉型的目標,首先是能源轉型,如太陽光電、風力系統整合及儲能新能源等;以及產業轉型,如高科技產業、傳統製造業、建築營造業等;生活轉型則是綠運輸、電氣化環境營造等;還有社會轉型,如公正轉型、公民參與等。兩大基礎則是「氣候法制」與「科技研發」等治理基礎,放眼未來,透過影響力投資等綠色金融趨勢,引導台灣產業永續規範上,得以更接軌國際,打造更友善生活環境。
環保局提到,全世界都面臨著極端氣候的影響,當問題越來越嚴重,就需思考提出降低傷害、或有助於改善氣候變遷的計畫,以適應現況、同時也為未來做好準備;然而,改善氣候變遷對生活的衝擊,不只是國家政府的責任,每一個人也應從建立認知、採取行動做起,培養能應對氣候變遷、將災害最小化的適應力及預警能力。
環保局指出,當前人類有80%的活動,與天氣變化有關,而SDGs目標13對其他目標也都有連動影響,因此,「氣候行動」成為基礎建設、甚至投資人投資規劃需留意的焦點。從2015年的巴黎協議到去(2021)年的格拉斯哥氣候協議,不僅明訂減碳目標;巴黎協議中更透過「碳定價」將經濟活動之「環境成本」具體有價化,讓政府與企業可以更直接掌握商業行為對環境的影響,並擬定具影響性的減碳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