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日前受理桃園市八德區一名51歲林姓女子欠繳健保費及交通罰鍰執行案件時,得知林女為中低收入戶且為單親獨自扶養一女,於今(111)年9月初因車禍腳傷,暫時請假在家休養,桃園分署愛心社同仁於日前至林女住處訪視,並致贈慰問金,衷心祝福林女能早日康復。
桃園分署表示,今年4月間受理林女滯欠健保費及交通罰鍰案件,桃園分署執行其薪資所得後,林女隨即來電表示,其為中低收入戶,因10多年前積欠銀行卡債,薪資已遭法院執行,待9月間卡債清償完畢後,一定會來處理欠繳的健保費及交通罰鍰。桃園分署考量林女可能係弱勢家庭,遂於10月間派員至林女戶籍地訪視,林女對桃園分署愛心社同仁表示,其為單親家庭,扶養一位10歲女兒,目前在桃園機場從事清潔工作,雖有領取中低收入戶補助,但因長年積欠銀行卡債,加上每月需負擔住處租金及基本開支,生活上確實滿困難的,而女兒想要一些比較好的文具用品,也沒有多餘的能力買給女兒,9月初又因車禍腳傷,在家休養近1個月,沒有收入。林女對於桃園分署愛心社同仁來訪關懷,致贈慰問金,有如及時雨的協助,不停地表達感謝之意。此外,健保署已對林女撤回部分案件。
桃園分署提到,會秉持「執行有愛、公義無礙」的理念,對於弱勢義務人主動協助、關懷訪視,以具體行動關懷弱勢義務人,致贈暖心的慰問金,同時表達桃園分署最深的關心與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