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表示,行政院今(111)年7月推動的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其為落實照顧租屋民眾,強調符合資格者皆補貼。為擴大對經濟弱勢族群的居住支持,內政部持續檢討專案內容並提報修正計畫,已於11月28日獲行政院核定。將於本(12)月5日上午9時至12月30日下午5時止再次開放申請,惟此次對象僅限經濟或社會弱勢戶。
內政部指出,租屋補貼首度由中央受理申請與撥款,目前合格戶中,經濟或社會弱勢戶將近占5成,顯見該專案對於這些族群能給予實質的租屋協助。因此,這次申請對象只限定經濟或社會弱勢戶,無論申請時有無租賃契約皆可提出申請,有意願者請於12月5日上午9時至12月30日下午5時上網申請,上傳租賃契約、金融機構帳戶封面;也可填寫紙本申請書,連同租賃契約、金融機構帳戶封面影本郵寄至內政部營建署辦理。還沒有找到租屋處的弱勢戶,租賃契約最晚可於營建署核定補貼資格後3個月內再提供,經審查符合規定後,即可撥款。
內政部指出,若民眾想知道更多有關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相關資訊,可至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的「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區」查詢,如有申請資格問題,可於周一至周五上午8時至下午6時,撥打諮詢專線02-7729-8003或02-87712345轉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