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寒流來襲,全台感受到明顯低溫急凍,因此雇主若無提供必要的預防措施,便可造成勞工因低溫天氣而併發相關疾病,桃園市勞動檢查處提醒,雇主應確實做好相關預防措施,並依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發布之「寒冷天氣期間戶外作業安全健康指引」之規定辦理,防止勞工於戶外低氣溫作業致災風險。
勞檢處提醒,另勞工朋友也應特別注意自身健康狀況,尤其患有心血管疾病等慢性疾病之勞工,於戶外從事作業時應進行自主健康管理,如作業中感覺身體不適時,應即主動通知作業伙伴及雇主,並暫停作業於溫暖處所休息,必要時,應立即就醫請求醫療協助,且作業前及作業期間禁止飲用含酒精性之飲料,適時補充溫熱水分。
勞檢處長李賢祥指出,雇主使勞工於寒冷天氣期間戶外作業時,尤以從事營造、道路維修、大樓外牆清洗、外送及農、漁業等戶外作業勞工,實施低氣溫保健及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使勞工瞭解低氣溫危害預防並配合遵守安全健康之作業程序,減少低氣溫造成之危害風險,並依「寒冷天氣期間戶外作業安全健康指引」,雇主除提醒勞工穿著適當防寒衣物、供給溫熱飲用水或其他飲料外,在合理可行之範圍內,適度調整工作內容或儘量安排於日夜較溫暖的時段進行作業,必要時增加人力協助及休息時間或頻率,如發現勞工身體狀況不適時,應先停止作業及救治之必要處置。
勞檢處強調,提醒雇主注意,雖然「寒冷天氣期間戶外作業安全健康指引」僅為行政指導,倘雇主未依規定做好相關防護措施導致勞工致災,視個案狀況依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令規定逕行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