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111)年8月13日晚間,桃園市新屋區某宮廟於永安漁港海邊進行燒王船送煞儀式,信徒們扛神轎走入海中時,有6名信徒不慎落水,其中3人不幸溺斃、1人受傷,昨(4)日該宮廟負責人28歲魏姓男子被桃園地檢署依過失致死起訴。
據《中時新聞網》、《自由時報》報導,魏姓負責人於事發前一天8月12日,要求陳男在LINE群組通知信徒送煞儀式相關事項。隔天,約20名信徒聚集於永安漁港綠色隧道旁海邊,女信徒在岸邊燒紙錢,男信徒則負責將王船、神轎抬入海中,過程中卻發生溺水意外,導致27歲陳姓男子、30歲呂姓男子、15歲紀姓男子不幸溺斃,46歲詹姓男子則因溺水引發肺炎、橫紋肌溶解症。
魏男接受檢方調查時,一度稱自己只是宮廟負責人,非送煞活動發起人,將責任歸咎給向信徒傳達送煞事項的陳男。不過,有信徒稱,陳男當天曾指揮「男生全部下去」,送煞儀式也都是依照魏男乩身的指示進行。檢方認為,魏男擁有宮廟事務最大決定權,要求信眾在深夜入海活動,卻未備妥救生及照明設備,釀成3死憾事,昨日偵結依過失致死起訴魏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