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平鎮區一名35歲張姓婦人昨(5)日下午14時許接獲一名自稱丈夫親友的訊息,對方佯稱與張婦丈夫共同投資房地產,需要支付40萬簽約保證金,由於丈夫正在與對方商談,無法親自聯繫,才由友人代為轉達。張婦不疑有他,前往彰化銀行新明分行準備匯款,行員關懷提問時察覺有異,立即聯繫平鎮警分局到場協助,經員警及行員不斷勸說,婦人才恍然大悟自己陷入詐騙陷阱,相當感謝行員與員警幫她守住積蓄。
宋屋派出所副所長楊大廣表示,張婦在填寫匯款單時,因為不斷的說電話,讓承辦的行員察覺有異,且婦人對行員的關懷提問完全置之不理,行員見狀趕緊通知警方到場協助,一起加入勸說婦人的行列。
楊大廣進一步提及,員警到場勸說時,起初婦人仍是深信不疑執意匯款,但在行員及員警的勸說之下,員警並向婦人解釋詐騙集團利用「假冒親人」詐騙案例後,婦人才了解自己遇到詐騙,不斷感謝行員及警方熱心的協助,才能幸運的保住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