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桃園弱勢在職勞工重回校園完成學業,提升職場專業知能,增強就業競爭力並保障工作權利,桃園市政府自106年開辦補助弱勢勞工在職進修學分費計畫,於106至去(111)年度已補助1366人次,今年度持續受理補助申請。凡設籍或工作地點在桃園市之在職勞工,符合獨力負擔家計者、中高齡者、身心障礙者、原住民、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二度就業婦女、家庭暴力被害人、更生受保護人、新住民及因故辦理休學致未完成專科以上學業者等任一項弱勢勞工條件,即可提出申請。
勞動局表示,今年度補助額度為每人最高3學分,每學分提高補助額度至3500元為上限,所修學分費未達3500元者依實際學分費覈實補助。凡符合補助資格在職勞工自去年12月1日起至今年11月30日止取得國內大專院校學士學位、碩士學位、副學士學位及推廣教育學分班之學分證明,可檢附身分資格證明文件、在職證明、繳費證明及學分證明等資料,即日起至12月10日止可向勞動局提出申請,以郵戳為憑。另提醒民眾,如為青年或中高齡修讀「不具學籍」各類學分班者,非該計畫補助對象,請逕向就業職訓服務處申請「112年青年暨中高齡者自主學習方案」補助。
勞動局指出,藉由學分費的補助,鼓勵弱勢在職勞工重返校園完成學業,培育發展個人職場專業知能,加值勞工職場競爭力,預計提供150位以上符合補助對象之勞工終身學習在職進修之機會,另外「勞工學苑」持續規劃符合勞工朋友需求的相關課程,歡迎有意願提升自我的勞工朋友加入勞工學苑終身學習的行列,在職場上更有競爭力。
勞動局補充,有關學分費補助及勞工學苑課程相關資訊,可至桃園勞工學苑官網查詢,也可以電洽勞動局綜合規劃科(03-3322101 分機6808、6809)。